“过来,手。白凤宸沉沉道。
沈绰就把那只包得乱糟糟,还渗着血的手递了上去。
可还没碰到,她就想条件反射地尖叫。
之后,又咬咬牙,强行忍住了。
这种隐忍,看在旁人眼中,就越发令人心疼。
白凤宸捏着沈绰的指尖,觉得冰凉,亲手揭开她随意缠得一层层布条,看着里面掌心手背,直到手腕,皆是被红娘子的鳞鞭戳的血肉模糊,一道道皮肉翻着,几处露了骨,就直皱眉。
“你傻的?不懂疼?
“疼。沈绰低着头,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。
她不是不怕疼,只是对于疼痛这种感觉,早就习惯了。
前世里最疯魔的那段日子,她经常在天启宫里一个人喝闷酒,喝醉了,就用薄薄的小刀,在小臂上一刀一刀划过,用血和疼痛提醒自己,她还活着。
反正,也没人心疼她。
反正衣袖遮上,这些伤痕就永远不会有人看到。
反正什么冰肌如雪,怜香惜玉,都统统跟她没关系。
“青檀,拿怜玉膏来。偏偏这时候,白凤宸来了这么一声。
他也不抬头,只看她那只血肉模糊的爪子,想揍她,“不知自爱!
虽然这个词骂的不对,但是他骂的就是字面的意思。
自己现在是属于谁的,心里没点逼数?
你的人,是孤的。
你的身子,是孤的。
你这爪子,也是孤的。
随随便便伤了,以后怎么沏茶?
你这是要强迫孤怜香惜玉给你看?
怜玉膏被余青檀一溜小跑地拿来,装在一只掌心大小的白瓷盅里,用签子挑出一点点,混合在外伤药中,就有生肌续骨的奇效,像沈绰这样的伤势,只需要用一次,一般半个月左右,就可以恢复如初,而且不留疤痕。
白凤宸难得的慈悲,像侍弄一只受伤的兔子一样,亲手侍弄沈绰。
“平常,你家里人,都如何唤你?
“裳儿。沈绰乖乖回答。
“裳儿……白凤宸低低念了一声,记下了。
“可有了表字?他又问。
余青檀,包括书房下面跪着的所有人,但凡懂点世俗规矩的,就都是一惊。
主上要赐字了!!!
在白帝洲,女子只有许嫁时,才由未来的夫君为其送来表字,此后,她就随他的姓氏,用他取的名字,做他的人。
王爷问这句话,难道是有心想明媒正娶?
纳妃!!!
但是白凤宸心里不是这么想的。
他就和所有坐拥天下的帝王一样。
吃过一道菜,觉得好,赐个名儿。
游过什么山,觉得好,再赐个名儿。
看着哪儿的亭子别致,提笔一道对联,人家看着膈应也得乖乖贴上。
所以,他现在兴致上来了,就想给沈绰改个名。
下面,红娘子已经憋得肚子疼,跪在地上并紧两腿一直扭,听到这个,差点气尿了!
她反对!
这死丫头,刚一来就把一切都打乱了,居然能让王爷将军国大事抛到一边,为了她受点小伤,就惩虐属下,而且,居然还会在那批折子的金丝黑檀案上给她摆布伤口,染了血的破布条子丢的到处都是!
那书案,不要说放脏东西,平日里任何人随意靠近都是要掉脑袋的!
这是个祸害,绝对不可以做女主人!
沈绰也是意外,但余光里,见到红娘子气得扭曲变形的脸,就糯糯地回话。
“还不曾有,求主上赐字。
什么表字不表字,什么求娶不求娶,她才不在乎,反正白凤宸就快死了,人一死了,就说什么都不作数了。
可她这样一声,实在是又娇又软,听得白凤宸心尖儿上如被一只小手拂过。
他忽然想将那案上劳神的折子全推了,把这只软绵绵的小兔子按在上面,好好听听她如何尖叫,如何嘤嘤地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