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如今,我已经没有继续待在这个班的理由了。
一想到,身后的那个男生,曾经在九年后成为过我的老公。
却在我辛苦孕育我们两个人的新生命的时候,流连在初恋的温柔乡里。
害的那个有着他血脉的孩子,连这个世界的光景都没有见识过,就和我死在了冰冷的夜里。
我就无法原谅他!
所以,这段孽缘,就由我提前斩断了吧!
中午,我和宋宁去食堂打饭,食堂的大师傅给我盛了我想吃的排骨饭后,又笑眯眯的问道:「今天帮江赫打什么饭啊?有他喜欢吃的松鼠鱼。」
我愣了一下。
说起高中时代我对江赫的追求,真是热烈又大胆。
在他的桌洞里塞满了我写给他的情书。
在红旗飘扬的主席台上,不顾校长的警告,拿着喇叭对他大声告白。
所以,就连食堂的大师傅知道他爱吃的饭菜。
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江赫。
大有一头撞死在南墙不回头的程度。
现在想来,都是笑话。
我摇摇头,「我不帮他打饭了。」
顿了顿,又补充道:「以后都不帮他打了。」
大师傅准备盛松鼠鱼的动作一顿,我拉着宋宁转头就走。
没想到在队尾与江赫相遇,四目相对,他神情错愕,我率先移开视线,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宋宁小声道:「林烟,你到底怎么了?为什么突然不理江赫了?」
我坐在桌子上,用排骨汤汁拌白米饭,「没什么,就是觉得,以前挺没劲的。」
不再以江赫为中心后,我才发现我的时间原来如此充裕。
我可以和女生们聊娱乐八卦,分享我喜欢的草莓奶昔和甜甜圈。
和男生们掰手腕,叠纸飞机看谁扔的远。
把以前扔在桌洞里的卷子练习册拿出来,一点点的写完。
下课的时候喂学校的流浪猫咪,还用废旧的纸壳子给它搭了一个窝。
......
不用患得患失的高中时代,原来是这样青春又美好。
就这样过了好几天,迎来了我们校篮球比赛。
班主任让我们都去操场,帮同学加油。
记得上一世,我还组建了一个啦啦队,学了一只高难度的舞,就为帮江赫的球队加油助阵。
但是因为队友托举不慎,把我重重的摔在了地上,造成我身体多处擦伤。
最后江赫所在的篮球队以高比分赢了比赛。
漫天贺彩和掌声。
他的眼里有兄弟和荣誉,唯独没有我。
所以这一次,我以身体不适为由,跟老师请了假,一个人留在教室背英语单词。
那样的荒唐的傻事,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去做了。
宋宁看了一半就跑了回来,对我道:「今天江赫打球完全不在状态,眼睛一直瞟着观众席,好像在找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