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《回到明末去当兵 小说》,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作品,围绕着主角佚名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,作者是不到黄河不死心。《回到明末去当兵 小说》小说连载中,最新章节第503章 大明一统(大结局),作者目前已经写了1668193字。
书友评价
作者大大,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,会一直追下去,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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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试读
崇祯九年,天聪十年,公元1636年。这是个历史上特殊的年代。因为这一年的4月,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(今沈阳)荣登大典,定年号为崇德,建国号为大清,定国都为盛京,拉开了大清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序幕。
攘外必先安内。皇太极继承大统之后,整顿吏治,发展军事,大胆提拔汉人,对外进行扩张。使反对他的王室争斗降为次要矛盾,定下了东征朝鲜,北服蒙古,南灭大明朝的大国计划。
同年9月,皇太极派出他骁勇善战的十二弟阿济格,就是后来的英亲王,率十万八旗精锐从喜峰口攻入长城。然后南下,一路势如破竹,攻城掠地,袭扰京畿,连克十几座州城府县。
各地明军连连败北,告急的文书像雪片一样飞进北京城。崇祯帝除了启用太监督师抵抗之外,毫无办法,然而太监不是男人,勾心斗角,残害忠良,的确有一套,领兵打仗的确不在行,面对鞑子咄咄逼人的攻势,太监统兵东躲西藏,推诿扯皮,谎报战功,还有的甚至私下里给崇祯帝建议割地赔款,以求得鞑子退兵,换取一时的安宁。
天子守国门。大明朝近300年的国祚,使得崇祯皇帝顾及祖宗的颜面,不忍订城下之盟,换取一时的苟且偷安。只好命令边军入卫,另一方面调集湖广总督卢象升率天雄军,火速北上勤王。
位于大明京师西北部的三岔口明军卫所,是一个百户所,从平谷溃散的一支边军,奉命进驻三岔口卫所,共同担任防卫任务。
这支边军,共有十八个人,为首的是一名总旗,他们原属于曹文诏的部下,曹文诏战死之后,一名游击将军带着他们来守边,数天之前遭遇了鞑子的铁骑,一场几乎是一边倒的混战,数百明军损失贻尽,这名总旗50名军将,现在连旗长算上只剩下他们18人了。
这18个人,其中还有一名重伤的,名叫林毅,左胸口挨了一箭,认为他就挂了,没想到他又奇迹般的活了过来,旗长王建只好命人抬着他,来到了这个百户所。
百户长接到命令,提前为他们腾出了两间房子,让这十八个人住下。
因为林毅是伤号,给他单独安排了一间房子,让两名边兵专门负责照顾他。
起初的几天还行,过了几天,这两个边兵不耐烦了。久病床前还无孝子呢!
这两名边兵一个叫高勇,胶泥色大脸,个头不高,一个叫张华,生的小窄脸,水蛇腰。等旗长走了之后,高勇和张华骂骂咧咧的把林业毅扔到草榻之上,捂着鼻子出来了。
也不怪他俩骂娘,大热天儿的,整天跟一个奄奄一息的重病号呆在一起,那味道也的确够难闻的。
“真他妈倒霉,这小子命真大呀,伤得这么重,又受了一路的颠波,竟然没死?”
“谁说不是呢,鞑子的箭那么厉害,被射中胸口不死的全天下恐怕只有他一个吧!”
叫高勇的看一看左右无人,把张华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,“兄弟,我们哥俩得伺候他到什么时候?”
“什么意思?”水蛇腰的张华不解的问道。
高勇面露凶光,在张华面前比了个杀的手势,“干脆今晚……恩,然后把脑袋剃了,到上头讨点升赏,呆在这里,迟早会被他害死的。”
张华的腰一缩,随即又镇定下来,咬着牙使劲儿地点了点头,“他即便不死,也是个废物,让他为我们哥俩做些贡献也好,不枉我们哥俩伺候他这么长时间。”
这年头,杀良冒功不是什么稀罕事。如果他们俩能提着一颗鞑子的人头,去讨封,至少能讨下来五两银子,或者升他们为军中小旗都有可能。
军中的小旗官不大,能管十个人。五两银子也不算多,但是总比在这里伺候一个病秧子强,而且他们俩知道,鞑子正在这一带肆虐,说不定哪一天回来就把他们这个所的一百多人捎带了。朝廷的援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到,即便是来了又能如何?除了当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,谁能打得过这些野猪皮?
到了晚饭的时间,高勇张华把林毅的饭菜领过来,往那一扔,爱吃不吃,他们俩把门一关,端着饭菜到外面吃去了。
“高兄,今天晚上做完了这小子,我们就这么走了?”水蛇腰的张华一边吃,往伙房那边瞄了一眼道。
“不走在这等着挨雷呀?”虽然这粗茶淡饭,高勇吃的津津有味。
“高兄,帮厨做饭的那个女孩子长得怎么样?”
“你想打她主意,他可是百户长的女儿,小心你的脑袋。”
水蛇腰的小窄脸张华吓得一缩脖子,“高兄,我也只是说说……说说而已……”
两个人把饭吃完了,收了碗筷。推门到了屋里,打算把病榻边的碗菜倒掉,但是两个人一看傻眼了。饭碗菜碗都是空的,筷子在碗上放的规规矩矩,地上也是干干净净的。屋里除了一个半死不活的病号林毅之外,再没有别人了,这些饭菜哪去了?
高勇和张华面面相觑时,病榻上的林毅竟然奇迹般的坐了起来,惨淡如纸的脸冲着他们俩感激的一笑,“这些天有劳二位了,林毅感激不尽。”说着冲他们俩还抱拳拱了拱手。
其实林毅就醒了,不过此林毅已经非彼林毅了。
这个林毅是21世纪华国的海军陆战队队员,在奉命执行一次特殊的任务中,与敌搏命,同沉海底。醒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,穿越到了明末乱世一名同名同姓者身上。这个林毅也比较英勇,只是技不如人,与鞑子搏斗的时候,挨了一箭,毙命之后,就被林毅魂魄占据了躯体,这才奇迹般的活了过来。这几天是两个身体和思想融合的过程,现在已全部融合完毕,林毅的伤当然好的很快,感到很饿时,就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个精光,门外面的这两个边兵哪里知晓?
高勇和张华更加惊愕了,显然,今天林毅自己动手把饭菜吃了,平时要想让他吃饭,得他们俩齐动手,一个扶着,一个喂着,需折腾半天,今天他自己就能完成这些高难度的动作了?
林毅康复如此之快,高勇和张华一点高兴不起来,惊愕之余,赶紧赔上笑脸。
其实仔细一看,这两个边兵笑脸非常的牵强和僵硬。
“哈哈好说好说,小兄弟,今天气色不错……好好休息。”
两个人唯唯诺诺,让林毅重新躺好,把碗筷收走。把门关上,两个人到了外面,嘀咕道:“高兄,今天晚上咱们还干吗?”
“你怕了,怎么不干?”
“不是我……”张华一咧嘴,想起刚才林毅那面黄肌瘦的表情,心里有些发憷。
高勇黑脸蛋子往下一虎,两只又圆又大的眼睛透着凶光,“我什么我?三更天下手,免得夜长梦多。完事之后,我们俩就远走高飞。”
“好吧。”张华的小窄脸再次咬了咬牙,最后下了决心。
到了三更天。夜深人静万籁俱寂。不时能够听到远处山上传来几声饿狼凄厉的嚎叫。
早就做好准备的两个人一翻身就起来了,看看床上的林毅脸朝里一动不动,应该早就睡死了。两个人又到门口假装上厕所转了一圈儿见没有人,两个人从墙上就把刀取下来了。
“我在门口放风,下手一定要利索。”高勇把声音压得极低,说着提着钢刀,机警的守在了门口。
张华提着刀,稳稳心神,然后蹑手蹑脚往林毅的床前走来,微弱的月光射进来,映在刀上,闪着清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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