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中时喜欢一个男孩,他个子不高,很白,微分碎盖,喜欢打篮球,男生缘很好女生缘也不错,成绩中上。
鼻梁很高,眼睛很好看,薄唇,下颚线很清晰,有六块腹肌。
(哈哈哈嘿嘿嘿)他是经常被簇拥着的,被包围的,不缺朋友。
而我,恰恰相反。
我是班里的透明又不透明的一种人,在这个尖子班里,我不好看,不会收拾,懒得打扮,没钱,没气质,没美貌,没身材,没成绩,没有好脾气。
所以,初一时,我理所当然的被孤立了,那段日子特别难熬,我无数次想过去死.....可是,我tm怕疼,还贼怂。。。
于是,干什么都没勇气的我,因为怕自杀死不了后会很疼,便理所当然的放弃了这个选项,只是后来还是偶尔会闪过这种念头。
那时我有一个小竹马(应该算吧),我喜欢过他。
(别惊讶,姐就是这么多情,我如果能坚持写下我的故事,你就会发现,这只是洒洒水而己啦)(注意,注意,他不是我前面描写的那个人,我开头描写的是我的白月光,这个只是我的戏份不多的路人甲竹马)他是我家邻居小时候,他就在城里上学,我在村上的小学,他每个周周五下午回来,周一早上坐车进城上学。
我每个周开始时就开始盼着星期五,因为那天就可以见到他了。
不知道究竟算不算喜欢吧?
反正我当时特别盼望见他,他回来后和他一起玩很高兴。
我便自作主张的把这定义为喜欢。
初中时和他在一个学校,不同班。
在一个学校也很难偶遇到他。
初中三年也没遇见过几次。
终于有一次和他在校门口遇见,突然看见他时,我的心突然跳的特别厉害。
这是我目前为止唯一一次,真的让我感到,原来小说中,心像小鹿一样要跳出来了,那种感觉是真的。
我当时感觉我的心要跳出来了,我站在那里,看着他的侧脸,我的心跳猛然加速,特别用力的那种感觉,真的让我感觉下一秒就要蹦出来了。
我当时感觉我都快喘不过气了,我就被定在那。
还好他走得快,一下子就只能望见他远远的背影了,我才缓过来。
由此我确信,我绝对喜欢他。
于是,初一时向他表白了。
我为他写满了一个笔记本。
我没给他。
我当时脑子抽了,脑子进水了。
在老家时,他是我的邻居嘛。
我吃了包口香糖,突发奇想拿了根笔,抽出一根口香糖,在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下几个大字:我喜欢你。
然后把他叫来,就给他了。
就给他了,就给他了,就给他了。。。。我破防了,我越想越觉得我当时是个傻逼,我服了我自己了。
人总是在回忆自己的一生中,不断的觉得自己之前是傻逼,然后后面继续做傻逼事,让后面的自己嘲笑之前的自己。
告诉我,大家都这样,不是我一个人这样。
求你们了,告诉我,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傻逼。
然后他接过看后问我说是开玩笑的,对吧?
我一脸认真郑重的说,真的真的,我说你啥想法?
他说让他考虑考虑。
当时的他还是个网瘾少年。
(虽然现在也是,但是现在的他己经是敢于脚踏几船的网瘾少年了,而当时他只是个纯情的游戏网瘾少年)然后这一考虑就考虑没影了,他没再来找过我。
然后我不甘心,一天中午,脑子被鸟崩了,我去找他当面“对质”,我问他什么意思,,,(哦,当时的我己经有几个狐朋狗友了)他说了什么?
记不清了。
只记得那天我把他堵在走廊上不让他走,非要他给个准话,我的狐友们躲在楼梯口,看着我叉腰问他啥意思。
结果就是被婉拒了。。后来好长时间躲着他走,首到后面想到一个老掉牙的借口,我说我当时是真心话大冒险输了,没办法。
我不知道他信了没信,看他当时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的样子,大概是没信的。
但是有了这个遮羞布,我们又谁都没有戳破,我后来也就敢面对他了。